我想最特別的打工就是我在滿18時去當DJ的日子吧!
雖然說不是第一次去夜店,
但是卻是第一次當DJ(雖然不是只有我一個)
剛開始我真的笨笨的,
啥都不會,所以就在那幫人找片子,
之後就是調燈光跟音控,
說實在的那陣子我真的滿開心的,
也明白原來這工作還真不是隨隨便便的,
也不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輕鬆。
不過唯一的遺憾就是,
我離開那邊後的那一次報稅,
才發現我的薪水被多報很多很多,
於是~我也第一次因這樣而跟台灣法律法院扯不清。
(為啥說扯不清呢!!)
因為從那次開始我每年身分證都被盜用,
也就降子,我去新公司繳交身份證時都會在上面寫下”限某某公司應徵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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