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最特別的打工就是我在滿18時去當DJ的日子吧!


雖然說不是第一次去夜店,


但是卻是第一次當DJ(雖然不是只有我一個)


剛開始我真的笨笨的,


啥都不會,所以就在那幫人找片子,


之後就是調燈光跟音控,


說實在的那陣子我真的滿開心的,


也明白原來這工作還真不是隨隨便便的,


也不是我們所看到的那樣輕鬆。


不過唯一的遺憾就是,


我離開那邊後的那一次報稅,


才發現我的薪水被多報很多很多,


於是~我也第一次因這樣而跟台灣法律法院扯不清。


(為啥說扯不清呢!!)


因為從那次開始我每年身分證都被盜用,


也就降子,我去新公司繳交身份證時都會在上面寫下”限某某公司應徵用”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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