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的人真的是~他們只是一群孩子,難道你能說你家的孩子一定好嗎???


他們不是殺人犯,不是作姦犯科的人不是細菌~有什麼好反對的???


只因為他們是家暴中的犧牲者,他們就該這樣被社會拋棄嗎??什麼叫社區品質生活被破壞~


你們以為你們多清高~~~~~連一群正常的孩子都不接受,還在那說什麼有愛心~


真是令我感到噁心~~~~~~~~~~~~~~~~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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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府委託「張秀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」經營的向陽之家,計畫在新購的「陽光花園」社區安置十五名家暴受虐兒,遭社區民眾反彈,經三次協調都破局,基金會決定控告社區管委會違反兒福法。


管委會徐姓前主委表示,他們不排斥向陽之家的小孩,但一切要依法行事。社區是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基金會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行事。只要市政府仲裁,不管結果如何,管委會都會接受。不過,住戶與基金會會如何互動,就不是管委會能掌握。


基金會董事長張良卿說,基金會斥資一千五百萬元購買兩棟透天厝,做為受虐兒庇護所。但遭社區居民反對。前晚,基金會邀請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明源與住戶第三度協商。


張良卿說,由於住戶對向陽之家安置的孩子有疑慮,他希望藉由學者說明釋疑,但住戶態度強硬,有人說一旦向陽的孩子住進來,「囝仔會剉屎,老人會吃驚」,執意堅拒。


張良卿說,如果無法為受虐兒庇護所爭取到自由進出權,基金會已做最壞打算,就是放棄在這裡設置庇護所,但一定會依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提出告訴。


陽光花園社區是四樓透天厝社區,住戶有七十多戶,屬於「封閉式」社區。住戶說,這裡環境單純,擔心一下子要住進十多名「活蹦亂跳」小孩,誰能保證社區生活品質不會被破壞。他們反問「換成搬到你家隔壁,你的感受如何」?


徐姓前主委表示,他們自始至終未曾說過基金會收容的是「壞孩子」,只知道他們背景較複雜。六月底,社區為此還召開大會,討論基金會購屋要設置「向陽之家」屬收容機構,是否符合社區規約「單純住家」的規定,最後請示市府都發局及社會局。都發局回覆,進住要符合「使用執照用途,及社區規約」,社會局尚未答覆。


由於反對向陽之家進駐,社區遭外界批評「沒愛心」,有住戶委屈地說,住戶約有五分之一是教育界退休,不少還擔任義工,怎麼會沒愛心。


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: 2006/08/18 03:40 記者:記者金武鳳、陳正喜台中市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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